昨日,央視報道稱,北京大量保障房違規出租。
昨晚,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專家表示,央視報道的出租現象均位于限價房小區,限價房與經適房和廉租房不同,是帶有商品房屬性的政策房,從法律上講并沒有嚴格規定一律不許出租。市住建委表示,對于將限價房出租家庭,將重新調查其是否符合限價房的申請資格。
多個保障房有房出租
央視報道稱,位于大興的興康家園是一個限價房小區,但在一些租房網站上都可以搜到該小區的出租房源,其中一個網站登出了近百條出租信息。按照網站提供的電話,記者分別咨詢了房主和一家中介公司,得到的消息均是有房源出租。
位于豐臺區的紅獅家園為限價房小區,網上顯示,該小區出租的房源多達一兩百套。記者隨即采訪了小區的幾位住戶,他們表示小區內確有房屋出租,部分房租高達每月3000元至3500元,一年租金達4萬元。
騙購將收回已購限價房
昨日,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房(廉租房、經適房)是嚴格禁止擅自出租的,一旦發現有違規出租將依法嚴肅處理,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價格來補足購房款。
該負責人稱,對于限價房出租的家庭,市區兩級住保部門將進行調查,重新復核其限價房的申購資格,當時是否符合限價房的申購標準。如果發現不符標準騙購的情況,已購限價房也要依法收回。同時,市區兩級還將檢查政策性住房項目周邊的中介機構,是否存在違規代理政策房出租的行為。
如果限價房家庭確實符合申購標準,為了解決實際困難而出租是可以的,但不能擅改用途,轉租商用。
■ 追訪
限價房家庭特殊情況可出租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副會長李文杰表示,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統計中,限價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政策房。
按照住建部的規定,保障房指的是廉租房、經適房,而限價房是當年北京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推出的一個新舉措,它的全稱是限價商品住房。
“限價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時,提出限制銷售價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積、限制銷售對象等要求,由開發企業通過公開競爭取得土地,并嚴格執行限制性要求開發建設和定向銷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所以它還是屬于商品房的范疇。但它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提供的一種特殊的商品房。”李文杰說。
與北京市經適房、廉租房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不得出租”不同,在限價房管理辦法中,并沒有該條文。
李文杰表示,一些限價房家庭因為特殊情況,如自己上班或孩子上學太遠,把限價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限價房家庭必須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資格,以出租來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許的。”(記者馬力)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