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鎮化——在城鎮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有些地方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變市民、農村耕地變城市建設用地。人民圖片
-最大的內需在城鎮化
現有的城鎮化模式不可持續,城鎮化率也存在“虛高”現象
記者:過去10年,我國城鎮化推進速度很快,為什么能有這么快的發展?
陳錫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過去10年,是中國城鎮化推進速度比較快或者最快的時期之一。2000年,我國的城鎮化率是36.2%,城鎮人口4.6億人。到去年底,城鎮化率已經提高到47.5%,城鎮人口大約是6.3億人,城鎮化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現在全球人口超過1億的只有11個國家,而10年間,我國城鎮化率提高了11.3個百分點,平均每年提高1.13個百分點,城鎮人口足足增加了1.7億人,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這主要和我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直接相關。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最大的內需在城鎮化,最大的發展潛力也在城鎮化。我國城鎮化提升的空間還很大,推進城鎮化必將有效拉動市場需求,顯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記者:有人認為,過去若干年,在推進城鎮化的進程中,我們付出的資源環境代價很大,存在著一些不可持續因素。
陳錫文:的確,長期以來,我們走的是一條低成本城鎮化道路,城鎮發展是建立在低成本獲得城鎮建設用地、廉價使用勞動力、環境承載嚴重壓力基礎之上的。盡管城鎮化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但大量的矛盾沒有化解,遺留的問題很多。近年來,地價房價、資源品價格以及勞動力價格持續較快上漲,今后城鎮化的成本將明顯提高。
還要看到,由于統計口徑方面的原因,城鎮化率存在“虛高”現象。我國城鎮化人口的統計按國際慣例進行,即在城鎮連續居住超過6個月,便統計為城鎮人口。但實際上,仍有10%—12%的城鎮人口是農民工及其家屬,他們并沒有充分享受到城鎮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
-城鎮化應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城鎮化應與工業化進程相適應,與發展水平和經濟實力相匹配
記者:現在有些地方通過“拆村并居”、“農轉非”等形式加速推進城鎮化,引發了一系列問題。您說城鎮化率并非越高越好,對此怎么理解?
陳錫文:從國際上看,發達國家城鎮化率水平比我們要高,但大多數都在80%以下,這里面可以進一步做分析。比如,在日本,雖然農民只占全國人口的4%,但約有1/4的人生活在農村。德國的情況也很相似。這說明,只要建設好農村,農村也是宜居的,大量人口仍將在農村生活。所以,并不是不種地的人都要進城。而一些城市化率超過了80%的國家,比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存在大量失去土地進入城市的居民。由于這部分人口沒有能夠獲得穩定的工作,使城市里出現了不少貧民窟,經濟社會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
無可否認,城鎮化是帶動經濟持續發展的強大動力。這就像把核能裝在反應堆里,控制好了,電能就會不斷出來。但如果沒有這個控制能力或者沒能得到很好處理,就可能引發大量社會問題。
實現城鎮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或地區城鎮化推進的速度,必須與其工業化的進程相適應,與其發展水平和經濟實力相匹配,超出了這個能力很可能會出現就業不足、貧困人口增多、兩極分化嚴重等問題,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生活都會帶來嚴重影響。推進城鎮化,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總結經驗教訓,量力而行,不能超前。
記者:為了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有的地方在推動戶籍改革,要求農民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對此您怎么看?
陳錫文:打開城鎮的門,讓愿意進城、有條件落戶的農民進城落戶是好事,但不能借這個機會低價甚至白拿農民的土地。依靠農業、農村、農民的積累搞城鎮化的階段已經過去了,現階段應該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方針,加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只要農民工符合在城市有穩定就業、有住房、繳納一定年限社保金等條件,城鎮政府就應該在教育、醫療、社保等方面給予其市民化待遇。各地城鎮應該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現有資源的承載能力等情況規范開展戶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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