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發布消息,全市190余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于明年1月1日起上調,人均月漲210元,由目前的2058元/月調整至2268元/月。只要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人員,即可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新標準領到上調后的養老金。另外,養老金最低標準也同時進行了調整,在目前基礎上增加了100元,達1100元。目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為1000元。
與以往一樣,此次調整繼續實行“先普調再傾斜”的原則。即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增加養老金的基礎上,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政策性傾斜;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適度政策傾斜;向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的人員適度政策傾斜。
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調
此次調整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在此基礎上,再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即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普調之后向四類人員傾斜
傾斜一:低于平均水平者
在此次調整之列的退休人員,如果低于調整前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058元/月,在普調的基礎上,可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上述人員按本項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268元。
傾斜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等國家規定的人群
本市從2001年開始,已連續10年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這次按照國家規定,繼續實行傾斜政策,在普調的基礎上,正高級再增加200元、副高級增加100元。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軍轉干部、原工商業者養老金調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2268元)。
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普通
按繳費年限調整:3.5元/月×繳費年限
按絕對額調整:45元/月/人
一次政策傾斜
低于養老金平均水平人員
按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增30-45元
此次調整后不超過2268元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按職稱每人每月增100-200元
低于2268元的補到2268元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
原工商業者
低于2268元的補到2268元
二次政策傾斜
65歲以及退休人員
月增加60-120元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