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業在崗職工,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崗職工收入出現了相對下降的現象。值得注意的是,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這六年,也是各地企業改制力度最大的六年。加之有關部門在企業調資問題上沒有采取強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很多企業的職工收入增長緩慢,甚至停滯不前或出現下降。
第二,企業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負擔越來越重。一方面,由于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水平越來越高,倒逼企業必須提高在崗職工的收入水平。但是,由于大多數企業的經營狀況不是很好,特別是中小企業,不僅在政策、資金、資源等方面得不到支持,而且經常受到大企業的擠兌和地方政府在城市經營中的擠壓,造成許多中小企業經營十分困難,根本沒有能力提高在崗職工的工資;另一方面,由于養老金發放水平的不斷提高,各地的養老保險基金征收標準也都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無疑又加大了企業的經營和生存壓力。
第三,政府養老保險基金賬戶的“赤字”越來越大、虧空越來越多。
因此,從目前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養老金發放面臨的巨大壓力來看,減稅或許是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實施的一項手段。
眾所周知,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以來,財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已經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財政收入總量也突破了8萬億。而從每年新增的財力,特別是地方新增財力的分配和使用情況來看,絕大多數都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消耗了,公共財政的特征并不明顯,對社會保障等的支持也明顯不夠。這就意味著,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是不高的,繼續大幅度地增加財政收入,只會使社會財富的使用效率更低,社會的公平性更差。加之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面臨嚴重的經營困難和生存壓力。如果繼續按照目前的思路下達財政收入增長目標,只會把企業往死路上推,使更多的企業走向關閉或者歇業,甚至破產。而一旦中小企業全部陷入困境,無疑會對就業、收入、社會穩定等產生更加嚴重的影響。
所以,以減稅來緩解企業的困難、減輕企業的負擔,不僅是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養老保險基金賬戶“赤字”不再增加的需要,也是促進企業轉型,更好地適應市場、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同時,通過減稅,還可以提高企業增加職工收入、穩定職工隊伍的能力和水平,實現中央提出的提高“兩個比重”的目的。□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