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昨天發布消息,月底之前,本市將向全市城鄉低保對象發放2230萬余元的現金,作為臨時生活補貼。另外,低保救助標準最快有望從明年1月起調整提高。
本月20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其中,第六項措施的內容包括“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本市之所以在兩天之后就落實該項政策,開始發放臨時生活補貼,是因為市委、市政府在本月初便已經提前開始研究該問題,相關的測算工作也已經由民政部門提前完成。
按照市場糧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情況綜合計算,臨時生活補貼的具體標準為每人100元,并且要求于本月底之前就發放到位。目前,本市有城鄉低保對象22.3萬余人,按此標準,全市共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款2230萬余元。臨時補貼的發放渠道與低保金發放相同,由各區縣、街道民政部門下發。
除了一次性補貼100元外,本市很快還會出臺相關政策,以提高低保標準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負責人告訴記者,結合物價走勢情況,本市明年將對2011年社會救助相關標準進一步調整。距拿到臨時補貼最快只需要一個多月時間,低保對象就有望從2011年1月起拿到更多的低保金。
目前,本市城區低保金標準為每月430元;郊區縣最低的低保金標準是210元,不同區縣可視具體情況提高標準。
另據了解,根據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變動應急預案》,凡本市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等費用的價格指數,出現較大幅度增長,且持續一定時間,造成城鄉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費性支出明顯增加,影響基本生活時,可啟動該預案,給低保及困難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貼,并研究低保標準是否提高。2007年10月,市民政局曾啟動應急預案,向23萬困難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元。但今年發放補貼是在《應急預案》啟動前采取的措施。(記者童曙泉 通訊員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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