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 李菲、譚浩)2008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推進我國農村低保制度,保障對象逐步擴大,救助水平明顯提高。
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我國全面推行農村低保制度,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農村低保標準,重點將因病、因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和生存條件惡劣的常年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國農村低保對象3957萬人,比2007年底增加391萬人,正向應保盡保目標邁進。
此外,為確保農村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在物價波動中不降低,民政部在指導提高城市低保救助水平的同時,會同財政部先后兩次要求各地自2008年1月起和7月起分別提高農村低保補助每人每月10元。
截至目前,全國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978元,比2007年增加138元;月人均實際補助為44元,比2007年底增加5.2元,救助水平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