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汶川地震后中國民眾“井噴”式愛心捐款,顯示出蘊藏在民間巨大的慈善力量。兩年多過去,當捐款幾近成為中國公眾常態化的行為之后,懷抱愛心的公眾面對已近2000家的基金會,不禁產生諸多疑問:錢應該捐給哪個基金會?錢捐到什么項目去了?有沒有真正幫了我想幫的人?本期嘉賓就這些話題給了公眾一個很好的回答。
希望公眾有“震撼的透明平臺”
主持人:基金會中心網的啟動是中國公益事業進程中一件非常有意義的舉措,但很多公眾還不夠了解,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徐永光:2009年,我們非公募基金會一些人到美國訪問,在美國基金會中心時大家感到非常震撼,這個震撼來自于美國公益事業的透明程度。美國有9萬多家基金會,在基金會中心,這9萬多家基金會的信息全部都有,而且這個信息公開到什么程度呢?我說要看一下去年美國基金會給中國的捐款,他們在美國基金會中心網上一點擊“美國對中國的捐款”,從2003年到2009年,所有美國基金會給中國的捐款信息全部都有,誰捐的、捐給誰、捐多少錢,清清楚楚全部都有。它的信息這么透明,我們看后馬上就表態:回去也要做。美國當時是9萬多家基金會,中國才有1800家左右的基金會,做一個信息披露的平臺,按說難度不是很大。所以回來以后,有35家基金會聯合發起了中國基金會中心網。我們希望中國的公眾也可以擁有這樣“讓人震撼的信息透明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可以了解我們中國基金會的情況,了解他們都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樣?了解到自己的錢花到哪去了?也通過這個平臺幫助自己選擇今后把錢捐給誰。
基金會不披露信息不合理
主持人:基金會中心網對于公眾的意義可以說是非常積極的,可以幫公眾選擇“把錢給誰”,那對于基金會呢?為什么愿意把全部信息都給披露出去?
徐永光:這取決于基金會如何看待未來的發展。希望發展的基金會,會理解并希望通過自己的信息披露,獲得更多的公眾支持,這類基金會很愿意并樂于宣傳、披露自己的信息,讓公眾了解自己。當然目前有不愿意披露信息的,這里就涉及到一個問題,作為基金會,是一個公共機構,你的錢來自于公眾捐款,你應該也有必要給公眾一個交代,將你的信息進行公開公示,不愿意披露信息的道理在哪里?我想不出。要么你想暗箱操作。總而言之,不愿意披露信息不合理。
賈西津:在美國或者其他國家,信息披露有很大程度上是強制性的,像美國的基金會中心,其實它很重要的一個信息來源是國稅局的稅務表格,表格里面包括它資助了誰,人員工資是多少,都在里面。
徐永光:在美國等國家,政府對基金會、所有非營利組織的監管都是非常嚴格的,嚴格到你不可想象,據說每年給稅務局提交的表格要花400個小時來填寫。中國政府實際上在這方面也有要求,民政部在2006年就頒發了《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要求很嚴,但是實際上披露的情況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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