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日前強調,加大力度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已經刻不容緩。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公布環境信息不能避重就輕,不能只報喜不報憂。
潘岳指出,近期發生的幾起突發環境事件,再一次凸顯出加強環境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級環保部門應貫徹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深化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力求環境信息公開的及時、準確、完整。與此同時,新聞媒體也要全方位、深入客觀地關注環境信息,發揮重要的輿論監督作用。
潘岳在談及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時表示,一是做到環境信息公開要及時。要在第一時間公布相關信息,不拖延、不隱瞞。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不能滿足于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發布一次環境信息,而要根據形勢和工作的需要,隨時發布環境信息,讓公眾對環境信息有動態、縱深的了解。
二是做到環境信息公開要實事求是,避免誤導,不夸大、不縮小。既要全面公布成果,也要如實反映問題。
三是做到環境信息公開要完整。公開的信息要翔實具體,避免含混,不掩飾、不回避。地方政府和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對于環境信息公開不能簡而言之,以籠統概括和專業術語將關鍵問題含混帶過,更不能對可能影響公眾乃至社會的環境隱患及整改方案等略而不談。要讓公眾能看懂,能看透,能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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