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公布2010年首批掛牌督辦案件
堅決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遏制污染反彈勢頭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7月6日向媒體公布了2010年環境保護部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決定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廣東省汕頭市等5個地區的造紙企業和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等9家企業掛牌督辦。
陶德田說, 2010年3月至5月,環境保護部對河北、遼寧、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貴州、陜西、寧夏14個省(自治區)53個地市的461家制漿造紙企業污染狀況進行了督查。結果顯示,461家企業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約占21%,312家正常生產的企業超標率約為20%。在督查的53個地市中,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自治區南寧市等4個地區制漿造紙企業存在各類環境違法問題集中,環境違法企業比例都超過50%,安徽省宣城市雖然違法問題比例未超過50%,但7家在生產的企業有4家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個別企業偷排未經處理廢水。為嚴懲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遏制高排放行業污染反彈勢頭,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自治區南寧市等5個地區新建、擴建造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名單見附件)。
在督查的其他省市制漿造紙企業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河南省新鄉市亨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營口造紙廠、湖南省常德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左營造紙廠、貴州赤天化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圣龍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寧夏昊盛紙業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均存在擅自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廢水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環境保護部決定將這9家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列為2010年環境保護部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 (名單見附件) 。
陶德田表示,環境保護部將要求有關省區(市)環保部門對掛牌督辦的五個地區造紙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跟蹤督促整改。對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生產設備及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堅決予以取締。同時,依法對掛牌督辦的超標排放企業進行限期治理,處以罰款,并追繳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依法責令關閉;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企業責令停止生產,處以罰款,限期補辦手續,驗收合格后恢復生產;對擅自停運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企業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并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環境保護部還將對督查中發現的其它環境違法問題下發環境監察通知書,督促地方環保部門逐一進行整改。
陶德田指出,今后,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環境違法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各項環保法律法規落到實處,確保“十一五”減排目標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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