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發改委民航處長匡新落馬 為中國最有權力處長
“匡新出事了!”這是最近在民航業內資深人士間流傳的爆炸新聞。記者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基礎司綜合處處長匡新已被刑事拘留,據傳涉嫌經濟問題。不過兩周前,民航系統內部卻有傳言稱,已被刑事拘留的匡新“自殺了”。但消息未獲官方證實。
有消息人士指出,匡新出事是被私人老板檢舉,涉嫌在機場建設工程項目中有經濟犯罪。另有傳言稱匡新涉嫌在某航空公司引進飛機時收受賄賂。
在民航界被封“匡爺”雅號
現年48歲的匡新1984年畢業于天津民航學院(后更名為中國民航大學)。隨后進入當時的國家計委基礎產業發展司鐵路民航處工作。其后鐵路民航處則被拆分為鐵道處和民航處,分別下屬于機構改革后的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司和基礎產業司。
一位曾與匡新打過交道的人士這樣評價匡新,“人很聰明,能力很強、無論協調能力、文字能力均非常出色。做事雷厲風行,膽子太大了,有點恃才傲物”。這使得匡新一路從民航處干事一路升至副處長、處長,并在發改委民航處處長職位上一呆就是十二年。
七年前,提起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民航處處長匡新,民航界可謂無人不知。這位在民航界縱橫江湖多年的實權派人物在業內有“匡爺”的雅號。民航多位資深人士對匡新的評價是,工作能力相當強,思路清晰,屬于實干派。曾對民航機場屬地化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性格有些跋扈”。
位高權重時曾得罪不少人
匡新所處的民航處究竟有多大能耐呢?原來所有機場規劃建設和航空公司購買飛機均需報民航局批準,民航局同意后,還需報國家發改委審批。盡管飛機采購大多是由航空公司高層決定,但具體采購多少架飛機、什么飛機,每家航空公司分多少架飛機,發改委具有最為關鍵的決定權。而民航處處長這一審批鏈條中最為關鍵的核心角色。
匡新的話語權直接攸關多個利益團體的切身利益,可謂位高權重。
匡新的個性也確實引起一些人不滿,出于必須要找他辦事的考慮,一些省級官員和航空公司高管都對其“相當尊敬”。他的個性被概括為“送錢給他不見得辦事,不給他送錢他照樣給辦事。民航界很多人受益于他,但也有不少人被他得罪了。”
曾有人回憶,1986年,匡新還是國家計委民航處干事時,某航空公司因采購了十多架波音757客機,事成之后,邀請包括民航總局副局長在內的100多位民航系統人士在白天鵝賓館赴宴。當時該航空公司總經理派車送走了民航總局副局長之后,扭頭又單獨宴請匡新。
有業內人士稱,站在匡新這個位置很難不出事。工作能力強加上行政計劃審批權力過于集中于某些部門,關鍵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權力利益的熱捧下自然就容易迷失方向,忘乎所以。從這一點上看,權力過于集中反而害了“能力強、膽子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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