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以下簡稱《指標體系》)。該體系將依法行政行為予以細化和量化,明確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其中。
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目標,《指標體系》將法治政府的內在原則量化為可以測評的具體指標,從政府職能界定與機構職責配置、制度建設、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服務、社會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監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等八個方面,設置160項重要指標,作為“標尺”綜合測量依法行政水平。
湖北省政府法制辦主任陳洪波介紹,《指標體系》明確將“信息公開”列入其中,要求“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對公眾質疑的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必要解釋”。這是對以往行政管理中“重管理、輕服務”弊端的明顯改變,是對政府公開服務方式和服務程序的有益探索。
陳洪波表示,《指標體系》建立了一個較為客觀的衡量標準,以此來測量和評價湖北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的目標設置是否合理、推進措施是否有效,并對各地政府及其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作出恰當地評估,促進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平衡發展,有利于加快湖北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據悉,該體系是國內首部省級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丁喆)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