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隱形高收入者”實施監控和加強征管,是最大的難題
編者按:國稅總局近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對高收入者的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五類主要所得來源加強個稅征管。
不過,如何對“隱形高收入者”實施監控和加強征管,是最大的難題,諸多監管難點也可能使效果大打折扣。究竟如何才能讓個稅真正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呢?
國稅局摸底隱形富豪 建重點納稅人檔案
國稅總局近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對高收入者的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五類主要所得來源加強個稅征管。
6月9日,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前一段時間的調查摸底,并與稅務機關的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數據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數據對比分析,總局掌握了高收入者分布和所得來源的有關情況。
“對12萬元以上年所得的收入群體的自行申報,三年前就已開始實施,但目前尚存在強制性不夠、推進面較窄的問題。”一位地方稅務局人士表示。
記者從地方稅務局了解到,從今年3月開始,稅務系統對于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的推廣力度開始加大,并加強了對高收入行業人群的信息采集摸底工作。
不過,如何對“隱形高收入者”實施監控和加強征管,是最大的難題。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