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42分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共有近269萬人進行了2009年度個人所得稅的自行納稅申報,所繳納的稅款占到個稅總額的35%強,高收入人群正在成為中國個人所得稅的重要來源。
不過,國家稅務總局坦承,由于很多現實困難,部分高收入人群所得難以監控,是利用稅收公平分配中的難點所在,中央臺記者季蘇平就此采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
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全國共有2689150人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2009年度個人所得稅,比上年同期增長12%。根據中國的有關規定,只有年所得超過12萬的人需要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這也就意味這在過去的一年,全國有200余萬人成為年收入超過12萬的高收入人者。這200余萬人共繳納了個稅是1384億元,占2009年全國個稅收入總額的35.5%。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分析說,這一組數據說明高收入人群已成為中國個人所得稅的重要來源。
劉麗堅: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每年繳納的稅款都占個人所得稅當年收入的1/3左右,該比例呈逐年上升的態勢。每年個人所得稅征收額的40%以上自于高收入者。這些高收入者每年人均納稅5萬多元,個人所得稅在調節高收入者(收入)方面還發揮了一定作用。
眾所周知,稅收是公平社會收入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對與高收入人群納稅是否過少這個問題一直爭論不休。劉麗堅坦承,由于現金交易的大量存在,為監控高收入人群的所得造成了相當大的困難。
劉麗堅:在中國,現金交易量挺大,一般是(當事人)你我知道,其他人不知道。這種(現金交易)是一直困擾著稅務機關非常大的難題。國際通行做法基本是把現金交易視為地下經濟。有些國家當現金交易超過一定數額就必須走銀行帳戶,但是我國現在缺乏這些東西(法規)。
除了通過各種手段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監管外,稅務部門還不斷加強股息紅利所得、二手房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等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實際上這一項在2009年的增幅達到了驚人的70%。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對限售股轉讓所得收取個人所得稅,僅僅前三個月就扣繳8.85億元,劉麗堅稍顯激動地說,此舉真正體現了稅收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作用之巨大。
劉麗堅:限售股轉讓所得征稅直接帶動2010年前4個月個人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大幅增收,增長70%。這個增長比例非常高。納稅人人均扣稅9.37萬元。其中,單人最高扣稅額為4129.3萬元。如果這4000多萬財產不扣下來,等于又出了一個千萬富翁。
由于技術等方面的原因,現在限售股轉讓所得稅是由證券機構直接代為扣繳轉讓所得中的15%作為稅金。劉麗堅透露不久國家將出臺有關限售股轉讓所得稅征收的細則。與此同時,劉麗堅再次強調,目前中國的個稅收繳系統非常復雜,與單純提高個稅起征點比較起來,把現在分項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變成綜合的個人所得稅才是稅制改革的方向,而且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稅收征管。
劉麗堅:富人的收入主要來自資本要素、資源要素、通過管理技術拿到高薪等等。我們下一步肯定要重點加強對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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