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央電視臺新址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中新社發 富田 攝
圖為2009年3月28日,北京,中央電視臺新臺址。此前2月9日晚,cctv新臺址文化中心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特大火災安全事故,造成直接損失達1.6億余元。 中新社發 胡予芳 攝
明天是上訴截止期;原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未表示上訴
“央視大火案”5月10日一審宣判后,目前原中建公司央視新臺址項目部安全部副經理李俊義等5人,已提出上訴。原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的辯護律師則明確表示,徐威不會上訴。
2009年元宵節,央視新址北配樓因燃放煙花引發大火,徐威等21人因危險物品肇事,分別被判處緩刑至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
18日,時任中建公司央視新臺址項目部安全部副經理的李俊義,已簽署上訴材料,明確表示要上訴。其代理律師靳學孔表示,李俊義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而第一被告人徐威獲刑7年,從在實踐中起到的作用來看,體現在判決上刑期沒有拉開,而李俊義在整個事件中是按照慣例簽字,主觀故意的成分較少,希望能夠獲刑3年以下。
此外,一審獲刑5年6個月的原北京大新恒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沙鵬、獲刑6年的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小華、獲刑3年6個月的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央視電視文化中心工程總承包部安保部負責人劉軍和獲刑4年6個月的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高宏也表示要上訴。
“央視大火案”第一被告人徐威的律師高子程表示,徐威將不會上訴。
根據法律規定,截至20日之前,“央視大火案”的被告人都有提起上訴的權利。 (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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