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日前作出批復,同意新疆昌吉市為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該市從而成為新疆首個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
根據科技部制訂的《創新型城市建設監測評價指標(試行)》,創新型試點城市需要完成創新投入、企業創新、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惠民、創新環境共6個一級指標和25個具體監測指標。
據了解,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需堅持“突出自主創新,堅持改革開放,強調各具特色,體現總體布局,加強協同支持”等基本原則,還將結合自身特點與發展需求,圍繞確立城市創新發展戰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大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創新人才培養和創新基地建設、加強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營造激勵創新的良好環境、推進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等八個方面的任務展開,還要要突出重點,力求突破,做出示范。
據悉,從今年開始,科技部將對包括新疆昌吉市在內的試點城市開展監測評價,不斷完善監測評價指標和相關工作,對創新型試點作為部區會商優先選題,在項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強引導和支持,為城市創新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和咨詢意見。 (楊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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