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對外宣布:從7月1日起,全國三級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會開放。
何為三級以上?為什么要開放?怎樣申請參觀?如何確保監所安全、避免干擾監所工作秩序?針對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副局長郭振久。
“兩所”評級掛牌明示
拘留所是依法拘押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審查人員的監管場所。收容教育所是公安機關依法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法律道德教育、組織參加勞動以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的行政強制教育監管場所。
為保障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主動接受監督,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兩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安部監管局決定從7月1日起全國三級以上(含)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全部向社會開放。
何為三級以上監所?公安部于2001年、2006年分別頒布了《收容教育所等級評定辦法》、《拘留所等級評定辦法》,對“兩所”實行等級化管理。等級評定辦法對兩所執法、管理、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裝備配備等方面規定了嚴格細致的等級劃分標準,按照這個標準將“兩所”劃分為一級所、二級所、三級所和不達標所。
截至目前,全國三級以上拘留所約1300個,三級以上收容教育所約60個。被評為三級(含)以上的,在場所顯眼處都掛有牌匾,老百姓可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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