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4日一審開庭審理上海市司法局原副局長史秋波涉嫌受賄案。檢察機關指控稱,史秋波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90萬余元。
檢察機關指控史秋波涉嫌受賄的主要事實有:其一,2004年9月至2009年3月,史秋波利用擔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分管外事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將局屬單位部分出國考察業務交由王淳偉供職或參股的上海茶恬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科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承接;還要求下級單位為上海市靜安區公證處公證員隋軍升職提供幫助。在此期間,史秋波收受了王淳偉、隋軍夫婦給予的人民幣185萬元、歐米茄手表一塊(價值人民幣9000元)、歐元1000元、美元1000元(外幣共折合人民幣1.7萬元)。
其二,2004年3月,史秋波收受了上海天意婚慶發展有限公司戴美滿給予的人民幣3萬元,并利用職務便利,要求下級單位為該公司辦理貸款公證業務提供幫助。
在被立案偵查前,史秋波向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交代了上述事實。(記者趙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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