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起,為期2天的“首屆兩岸四地當地政府解決行政爭議機制研討會”在廣州召開。來自內地及港澳臺的專家學者共60余人應邀出席了研討會。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國安出席開幕儀式并致辭。
城市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領域出現行政爭議后、卻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就會引發(fā)群眾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廣州大學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應松年先生認為:“修改《行政復議法》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指出,如今人們解決糾紛是“信訪不信法”,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由于不受任何事實證據、期限、步驟、方式等限制,在個別時間和個案中又能夠‘一步到位’解決問題,信訪成為越來越多當事人的首選。”如果任由各種糾紛肆意發(fā)展,最終沒有進入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渠道,而是循著信訪這條路上下反復處理,無疑將導致法治社會的倒退。
他提出“領導在重視信訪工作的同時減少批示、增加指導,將各類爭議逐步引導到解決的主渠道上來。”他特別談到,現在往往是領導的級別越高、批示越明確,解決問題就越快。這使得信訪群眾“一窩蜂”涌向黨委、政府尋求“直通車”,甚至引起信訪者的“攀比”心理,認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記者黃茜 通訊員廣大軒、陳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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