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賈楠 查云帆)記者從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完成采購金額147.42億元,節約資金19.53億元,集中采購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據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主任陳建明介紹,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與采購中心團結協作,認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購的組織實施工作。采購中心全年完成采購金額147.42億元,同比增加18.03億元,節約資金超過19億元,資金平均節約率達11.7%。
陳建明表示,各部門對政府集中采購的認識不斷提高,委托采購中心的項目數量大幅增長,2009年采購中心共完成各部門委托的采購項目374個,比2008年增加116個。此外,許多單位將目錄外項目委托采購中心招標,集中采購目錄外項目已占總規模的30%以上。
陳建明說,2009年采購中心加強制度建設,認真梳理、整合采購操作流程,建立起了采購文件集體討論制度、采購文件復核制度、采購項目分級審核制度、采購項目市場調查和項目論證制度等,采購流程進一步優化,采購效率進一步提高。同時,政府采購組織實施方式不斷創新。積極改善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制度并不斷擴大實施范圍,通過完善入圍產品的競價機制,實施價格監測周報制度,加大對采購數據的定期分析匯總以及對供應商履約情況的實地考察,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在價格、服務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2009年全年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達24.57萬次,網上競價7000余次。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李寶榮在會上表示,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支持節能環保產品、扶持自主創新企業和自主品牌、維護信息安全、扶持中小企業等政策功能,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產業發展。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人、采購中心、評審專家及供應商等各方采購當事人要加強合作與溝通,共同遵守法律規則,努力建立運轉協調、科學規范、廉潔高效、和諧有序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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