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郵政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合作,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藥的行為。
通知要求藥監、郵政兩部門強化信息溝通。根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的情況,對確有證據證明相關寄件人銷售和寄遞假藥的,郵政管理部門要通知郵政、快遞企業不予收寄。郵政、快遞企業在收寄、投遞過程中發現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異常情況,特別是對個人寄遞大批量藥品的情況,要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通知說,郵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郵政、快遞企業的監督檢查。郵政、快遞企業嚴禁在知道或者通過客觀證據判斷出他人在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情形下,繼續提供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
與此同時,郵政、快遞企業要落實收寄驗視制度,特別要加強對收寄批量藥品的驗視。個人交寄零散藥品的,應提交購買藥品的發票,在仔細核對后辦理寄遞。對長期、大量和集中交寄藥品的,郵政、快遞企業應要求交寄人提供藥品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許可證、交寄人身份證明等;不能提供的,可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后寄遞。
通知規定,郵政企業租賃郵政信箱時,相關管理部門要驗視有關證照,并明確規定租賃人不得將郵政信箱轉租他人。在得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郵政信箱租賃人非法銷售假藥的確認函后,應立即對郵政信箱采取關閉處理,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租賃人的違法行為。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隱蔽、便捷的特點,通過網絡等媒體,發布虛假廣告,欺騙群眾,通過寄遞等渠道銷售假藥,對廣大消費者用藥造成了威脅,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為切實確保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通知要求郵政管理部門充分發揮12305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的作用,積極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依法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藥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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