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布《河南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制定公務用車節能駕駛規范,禁止非公務用途使用車輛,嚴格執行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停駛,積極推進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等規定引起市民熱議。
記者采訪得知,對這一征求意見的《辦法》,不少市民表示,意見稿雖然對公車私用等問題作出了相關的禁止性規定,但是在具體處罰措施方面規定不具體,比如大家非常關注的公車管理等問題。
“如何界定公車私用?監管能否順利?”市民李先生不無擔憂地說,能在節假日開著公車到處跑的人大多是政府官員,可能和監督部門或其上級領導都有聯系,有可能一個電話就沒人再問了。“如果單位公車違規,如何處分單位領導?若是司機自己開出去的,又該怎樣追究責任?”鄭州市市直機關的袁先生認為,有關部門在制定規定時應該具體一些,尤其是涉及公車管理等熱點問題,應該出臺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制約。
而對意見稿中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有市民表示,這項鼓勵很早以前就提出過,可現在政府機關中騎自行車出行的人并不是很多,關鍵還是要有具體的獎懲規則。
對此,河南省節能辦負責人表示:“以前對于公共機構的節能都是提倡和鼓勵,而這個辦法的出臺就意味著以政府法規的形式,強制推行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征求意見的目的,就是讓該政策更加具有實效性,更加貼近民意。”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