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省鞍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鞍山市在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方面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近期,共有685件“紅頭文件”被叫停,占到清理總數的56%。
據了解,此次鞍山市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圍明確為全市1990年至2008年間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文件。按照清理原則,對于與國家、省、市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一致,不適應鞍山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或者適用期已過,實踐中已不執行等情形的規范性文件,鞍山市政府決定予以廢止。例如在清理過程中,對于規定了政府干預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文件,以及一些不合理規定市場準入條件,違規設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違反政府與市場關系原則的文件,均按照清理原則進行廢止。廢止的685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公布后,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鞍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人介紹說,此次清理后,鞍山市將按照國家、省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和備案審查制度,并嘗試建立有效期制度,使“紅頭文件”具有像食品一樣的“保質期”,從制度上確保抽象行政行為合法、有效。通過繼續探索和加大促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工作措施和力度,使本市投資軟環境得到優化,扶持和吸引更多企業在鞍山投資,對于鞍山經濟社會實現大發展快發展將起到積極而巨大的推動作用。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從2008年末,鞍山市就開展了大規模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簡化行政審批程序的工作,停止征收457個行政收費項目,大幅精簡行政審批項目和程序,為企業和個人年減輕經濟負擔17596.8萬元。與此同時,建立和規范了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以及執法部門到企業檢查的批準和備案等制度,對于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起到積極作用。這次徹底查清全市“紅頭文件”的“家底”,共有685件內容有問題或過期不適用的規范性文件被廢止,占到清理總數的56%,其清理力度之大、范圍之廣、叫停文件之多,為歷次規范性文件清理之最。這對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同時對于創造寬松和諧的投資軟環境的意義更加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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