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2014年澎湖空難造成40多人罹難。(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6月1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2014年復興航空澎湖723空難,造成49人死亡,時任臺空軍馬公基地前高勤官荊元武與馬公塔臺機場管制席李佳峯,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澎湖地院今天(1日)一審宣判兩人無罪,認為事故主因出在飛航組員身上,與兩人無因果關系。
法官認為,澎湖空難發生的主因,是飛航組員操作降落程序違反標準程序,且天候惡劣未考慮轉降其他機場,也沒有按照標準程序降落,造成誤失進場點,又來不及重飛,最后墜地遇難。
檢方指控荊元武遲不同意讓復航飛機使用具較佳導航系統的跑道,導致機組人員轉而使用無儀器降落系統(ILS)的跑道降落;李佳峯則是違反飛航管理程序,未及時將跑道視程(RVR)等信息提供飛航組員做為班機進場參考,兩人同有過失。
不過一審判決兩人無罪,法官認為,在獲悉油料足以滯空3小時下,航空器降落是否安全,非僅取決燈光設備及輔助降落設備,且當時風速大、跑道潮濕,此情況下任由復航使用02跑道降落,反增加降落風險,因此難認荊未同意改用02跑道降落有過失。
至于馬公機場管制席李佳峯,也難認定驟降跑道視程數值與飛航組員決定進場間有何因果關系存在。聽到獲判無罪,罹難者陳正龍母親何美惠痛批法院對罹難者與家屬不公平、不尊重,而且是二度傷害。(中國臺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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