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漁船“閩獅漁07605號”遭臺灣重罰340多萬新臺幣。(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大陸漁船“閩獅漁07605號”遭臺中海巡隊艦艇“驅離出境”。(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4月20日電 據臺媒報道,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臺中海巡隊對2月查扣的大陸漁船“閩獅漁07605號”重罰340萬元(新臺幣,下同),確認船方全部罰款繳納完畢后,19日下午4點,由臺中海巡隊派遣PP2037艇將“閩獅漁07605號”人船全部“驅離出境”。
臺中海巡隊稱,今年2月4日進行“擴大掃蕩”時,于臺中港西北22海里處,查扣大陸漁船“閩獅漁07605號”“越界作業”,黃姓船長等5人經“海巡”沒收漁具并帶回調查,13名漁工被帶回臺中港,安置在中巡局的留置室,船上捕獲的2公噸漁獲也立即海拋。
臺“海洋巡防總局”依照“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及施行細則開罰,經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裁處,罰款共340多萬元。
據報道,經確認340萬多元罰款船方皆已繳納完畢后,19日下午4點,臺中海巡隊派遣PP2037艇將“閩獅漁07605號”及13名船員一起驅離出境。船上當時被沒收的漁網、漁具等,臺中海巡隊稱,將擇日移交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處理。
近日,臺“海巡署”接連查扣大陸漁船。3月21日,臺灣高雄地檢署與“海巡署”動員77人及1艦4艇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查扣香港籍漁船“臺沙2288”號,將20名大陸籍漁民連船帶回高雄港偵辦。3月31日凌晨,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又在彭佳嶼東北方22.4海里處海域,查扣大陸鐵殼船“浙玉漁11007號”,將船上10人帶返基隆港偵辦。4月16日澎湖海巡隊則首次查獲大陸母子型漁船“越界”作業,臺方以“強靠”方式將大陸漁船押回馬公隊部,沈姓船長等21名漁工等一并查扣押返偵辦。
臺“海巡署”更稱要用紅外線和無人機對付大陸漁船。民進黨“立委”賴瑞隆4月12日在臺“立法院”稱,應“重罰嚇阻”大陸漁船。臺“海洋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則回應表示,“會檢討加重罰則,并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無人機”,若臺行政部門核定計劃,最快年底完成采購。
對于臺方查扣大陸漁船,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在3月29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臺灣有關方面應該尊重兩岸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的漁民長期在傳統漁區作業的事實,停止以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他們,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盡速放人放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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