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大陸漁船“浙玉漁11688”被臺“海巡隊”押回臺灣。(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海外網4月12日電 臺“海巡署”近日接連查扣大陸漁船,更稱要用紅外線和無人機對付大陸漁船。據臺媒報道,民進黨“立委”賴瑞隆12日稱,大陸漁船長年來頻“侵入”臺灣經濟海域“越界捕魚”,應“重罰嚇阻”。臺“海洋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則回應稱,“會檢討加重罰則,并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無人機”,若臺行政部門核定計劃,最快年底完成采購。
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處理臺“海巡署”預算解凍案,臺“海洋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備詢。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質詢稱,大陸漁船數量高達106萬艘,占全世界總量4分之1,很多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更聲稱“臺方扣留的很少,作法、裁罰是否過于軟弱”。
李仲威則回應表示,“大陸漁船數量驚人”,對于“越界捕撈”的漁船,現行做法是只要拘留都有30天以上,裁罰后才釋放,臺“海巡署”采取超前部署,有“越界”未作業者驅離,越界有作業者則登船檢查后扣留,交由業管機關裁罰。
賴瑞隆又質疑,臺法律授權對越界漁船最高可裁罰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但最近裁罰平均每艘才100萬元,越界漁船在烏魚季時容易回本,“裁罰過輕”。賴瑞隆稱,“大陸漁船看‘海巡署’軟弱,就會不斷測試臺方底線。”李仲威對此回應,“會檢討是否加重罰則”。
對于臺“海巡署”現行護漁有何科技及設施,李仲威稱,現有雷達僅可看到光點,但無法判斷船只類型,“正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作目標視測,并布署無人機取得影像回傳”,目前已將計劃送臺行政部門審查,若計劃通過、預算到位,最快今年底完成預先采購作業。
近日,臺“海巡署”接連查扣大陸漁船。3月21日,臺灣高雄地檢署與“海巡署”動員77人及1艦4艇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查扣香港籍漁船“臺沙2288”號,將20名大陸籍漁民連船帶回高雄港偵辦。3月31日凌晨,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又在彭佳嶼東北方22.4海里處海域,查扣大陸鐵殼船“浙玉漁11007號”,將船上10人帶返基隆港偵辦。
對于臺方查扣大陸漁船,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在3月29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關于臺灣方面抓捕扣押一艘香港籍漁船以及船上大陸漁民的事情,事件發生后,海協會立即與臺灣有關民間組織聯系,了解情況,表達關切,進行交涉,并委托臺灣有關民間組織看望了滯留在臺灣的大陸船員。臺灣有關方面應該尊重兩岸包括港澳地區在內的漁民長期在傳統漁區作業的事實,停止以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他們,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盡速放人放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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