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一名修姓婦人轉賬出槌,將1萬5000元(新臺幣,下同)匯給毫不認識的張姓男子;張男接獲銀行電話告知,誤以為是詐騙集團而不理會,并將天上掉下來的1萬5000元提領一空,遭修婦控告侵占。
據報道,臺北地檢署認為,修婦匯錯賬戶、張男平白無故得到1萬5000元屬“民法”上不當得利之爭,與“刑法”侵占罪無關,今處分張男不起訴。
[責任編輯: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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