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15年前臺灣各地爆發惡性倒閉風潮,致上千名失業勞工領不到資遣費、退休金,臺當局勞動部門以就安基金貸款1.4億余元(新臺幣,下同)給失業勞工,但有625余名勞工未還,面臨勞動部門提告催討,已經白發蒼蒼的勞工組成自救會,控訴15年前老板關廠15后遭逼債。
自救會要求,“勞委會”應由王如玄“主委”接見關廠失業老工人代表,協商解決方案。
此案源自1996年臺灣各地爆發惡性關廠風潮,聯福、福昌、東洋、東菱、耀元等關廠工人組成自救會,并占領工廠激烈抗爭,要求當局“代位求償”,來年“勞委會”終于承諾訂定“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由就安基金撥款,委由華南銀行貸款給失業勞工,額度為勞工依法應得卻無法領得之資遣費或退休金,總數1.4億余元。
由于仍有600多位勞工未還款,“勞委會”上月發函催討,否則將申請行政執行。
自救會認為,當時是以資方積欠的資遣費及退休金計算貸款額度,因此形式雖為“貸款”,實質為“代位求償”,“勞委會”事后以欠債名義惡意討債,是讓勞工二度傷害。其中很多勞工都已年邁,有人還因丈夫、兒子都往生,靠拾荒獨力扶養兩個孫子,“如何還款?”
聲援的勞團自主工聯抨擊,當年“勞委會”沒有善盡監督資方提撥退休金準備金,更無能預見關廠的災難而提早修改制度保障勞工權益,因此“促進就業貸款”是當局彌補其失職的權宜措施,怎么有臉向失業勞工追討?“勞委會”宣稱尚有625人尚未還款,若平均年齡為50-55歲,“總共3萬歲以上老人白發蒼蒼成被告,情何以堪? ”
另據報道,聯福紡織等勞工自救會抗議當局追債,“勞委會”強調,當初委托華南銀行辦理貸款,契約內明定分5年60期償還,1105 戶中也有480戶按期還款,“勞委會”基于公家債權立場不能不催討。由于華南銀行已委托律師申請支付命令,未來進入法院程序,可就每個人家庭經濟條件調解,應可順利解決問題。
“勞委會”表示,未還款的625人中,貸款金額在20-100萬元不等,有些人具還款能力,有些人的確家庭經濟條件不佳,“勞委會”已就個別情形了解。對于其中有24戶需要社政單位協助者,也已請社政單位介入協助;另有89人有就業意愿,也提供就業服務。
“勞委會”重申,此項貸款不是代位求償,基于公家債權問題,“勞委會”必須進行相關程序,否則就是失職。官員強調,全案進入法律程序后,可根據個別條件進行調解,反而可以有些緩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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