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44歲陳姓男子擔任保險公司調查員,熟悉保險公司調查程序和和醫師檢查方式,裝癱詐保申請理賠1880萬元(新臺幣),被保險公司識破拒賠,他求償敗訴反被訴詐欺。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男子11年前車禍,本來頸椎和四肢都受傷,但后來治療有進步,可自行走動也可自理大小便,他熟悉神經學檢查程序,知道醫生會問什么,也知一般癱瘓病患的情況,照表操課,騙過高雄榮總醫院醫師,取得癱瘓診斷證明書。
陳姓男子到高雄榮總、長庚等6家醫院就醫拿取癱瘓證明,他向醫師表示自己四肢癱瘓且尿失禁,但長庚醫院醫師發現他四肢肌肉的彈力和張力都正常,而且癱瘓者一般都會有體臭味和尿臊味,陳姓男子也無,認為其中有詐,病歷表上以英文注記“疑似偽裝”。
陳姓男子向自己任職的安泰南榮保險公司和另投保的南山人壽申請理賠共1880萬元。保險公司派出調查員做訪視,遭他拒絕。前同事被指派調查,發現陳男不但沒癱瘓還可以外出買飲料,調閱大樓監視器后證實他裝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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