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名任職于臺北市某公立小學的馮姓男老師,遭民眾檢舉指控他感染艾滋病,而且還將艾滋病傳染他人,引發社會大眾關注。馮某原一度否認感染和傳染病情,但檢警調查他的確有散布行為,經過調查之后,確認已有13名男子感染,臺北地方法院3日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刑,判處1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9月,該名馮姓老師任職的小學,接到匿名的檢舉信,指稱馮師是同性戀,甚至還傳染艾滋病給他人而引發關注。當時包括校方、臺北市教育局等單位都開會研議,連學校家長也要求他進行檢驗。校長表示馮師去年8月轉調該校后,便向校方請請長假,因此與師生的接觸不多。
檢警接獲檢舉時,查出該名馮姓老師引誘男性與他發生性關系。警方查出馮某曾與300位男性在網絡聯系,其中約有120位男性曾與他發生關系。結果檢驗發現,有98%的男性感染,僅有少數幸免。
馮某原否認感染艾滋病散布他人,但檢調查出他在11年2月,被檢查出確認罹患艾滋病,檢方認為他疑似有復仇心態,且確定有13人因此感染,因此對馮某提告。但臺北地院指出,其中2男檢方無法證明馮男故意傳染艾滋,僅認定11人受害。法院一審判他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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