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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灣前“消防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污近2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被羈押,13日情人節當天獲準交保。據了解,在臺灣警界輩分極高的黃季敏,十分不習慣過去一年被關在臺北看守所的日子,為了維護個人尊嚴,黃季敏還特別要求同房牢友不準看他如廁洗澡,被其他收容人稱之為“北所一絕”。
4年前“八八水災”,黃季敏坐鎮救災14天累倒送醫,馬英九特地探望,令他贏得“救難英雄”美名。但檢調追查發現,黃季敏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收回扣,任內花6億采購的“救災指揮車”不堪使用,這些貪污來的錢全被黃季敏用在養小三、買黃金,百坪豪宅內收藏了許多名品,生活豪奢。
去年8月開始,黃季敏被羈押在臺北看守所忠三舍,2人一室的禁見舍房只有2.7坪大,過慣了好日子的黃季敏,現在吃喝拉撒睡都得跟陌生人在一起,處境非常尷尬。據報道,黃季敏要求同房被告在他洗澡和上廁所時,不能面對他,只能朝著窗戶看外面數星星。所方表示,只要同房的兩人都同意,就沒關系。
臺北看守所內部人士透露,名人被押多很挑剔、顧忌一大堆,如目前仍在臺北看守所內的“富少淫魔”李宗瑞,擔心被其他人認出會挨揍,幾乎不敢出來放風,不敢放風的還有一名涉電玩弊案的記者,他在所內幾乎天天以淚洗面,哭到同房被告晚上都不能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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