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男子涉嫌撫摸2名侄女的下體,法官認為,只憑女童父母證詞,難以認定男子撫摸臀部等行為有猥褻之意,因此判決無罪。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男子利用2名年僅13歲及10歲的侄女在玩的時候,強行撫摸2名女童的臀部及下體,雖然2名女童抗拒,但男子仍持續摸其中一名女童的臀部,掐住另名女童的脖子,作勢要親吻。
女童父親見狀制止男子,女童母親也看見男子掐住女童脖子,男子事后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起訴,男子在法官審理此案時承認曾和女童一起玩游戲,但否認有猥褻行為。
地院法官認為,女童的父親和母親只看到男子掐住女童的脖子,2人指稱女童被摸屁股、撫摸下體等都是聽女兒說的,而根據女童父母親證詞,無法排除男子和2名女童在玩游戲的時候,有掐脖子、作勢親吻和不小心碰觸女童下體的可能。
地院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難以根據2人證詞,認定男子的行為都是基于猥褻犯意所為,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認定被告有被訴的犯行,因此判決男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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