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檢調機構前年曾經搜索臺北市的松山派出所以及當地經營色情的旅館業者,因為松山所的四名警察疑似長期向業者收賄。該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四名涉嫌收賄的警察被以貪污罪,分別遭法院判處5到9年不等刑期。
判決書指出,“雅柏精致旅館”因頻繁遭管區松山派出所臨檢,業者擔心影響開房率及營收,因此在2006年初想藉由行賄減少警方臨檢。但管區警察謝宗閔卻以松山所要辦尾牙需要贊助為由向業者收賄兩萬(新臺幣,下同),而且還威脅業者如果不給,就會加強查緝旅館色情。
因擔心影響生意,業者決定提供松山所春節、端午節跟中秋節禮金各兩萬,另外會不定時贈送派出所紅包以及裝現金的茶葉禮盒,每次行賄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直到前年中檢調突然發動搜索,警察收賄才被搬上臺面。而當時包括謝宗閔在內等四名警察,不但分別遭受停職、退休等處分,四名警察也被檢方依法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曾先后擔任所長的洪姓、林姓兩名警察以及威脅業者的謝宗閔均否認犯行。至于其中一名警察不但認罪,更繳交所有犯罪所得。法院比對業者與警察供詞,認定四名警察確實收賄,因此以貪污罪分別判處洪姓、林姓所長有期徒刑9年和5年,謝宗閔遭判7年,至于繳交犯罪所得的警察被判處免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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