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前所長黃丁福,在所長任內被控收賄,包庇色情業者,一審判刑5年6月,二審改判12年,臺南高分院更一審再改判11年,并沒收賄款40萬元(新臺幣,下同)。
郭雙銘(所涉妨害風化及交付賄賂,臺南地院另行判決)在臺南市中西區,經營真情美容美體名店,后改名為佳麗護膚美容名店,以美容業為幌,實際上從事色情行業。
黃丁福2004年2月未擔任中正派出所所長前,曾查獲該店從事“半套”色情交易,擔任所長后找郭雙銘,郭為避免警方經常臨檢影響生意,向黃丁福提議每月交付5萬元,請黃減少臨檢及不要查報,獲得黃丁福同意,至93年底郭結束佳麗店生意,共對黃丁幅行賄40萬元。黃丁福否認收賄,辯稱有取締佳麗店,提出取締資料,但未被法官采信。
[責任編輯: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