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男子與外遇對象相約到飯店投宿,不料男子于性行為時突發急性心肌梗塞,送醫不治,男子的妻子因而獲悉內情、提告求償。法院今天判決外遇對象必須賠償35萬元(新臺幣,下同)定讞。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書指出,2人于2010年6月間投宿高雄市某飯店,2人性行為時男子突發急性心肌梗塞,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男子的妻子因而獲悉內情提起訴訟。
男子的妻子以身心受重創為由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酌雙方的經濟收入和社會地位,判決外遇對象賠償35萬元,外遇對象也因為犯下通奸罪,同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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