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一個男人一生應有三個女人,大老婆生孩子、二老婆幫忙打拼,老時找年輕三老婆照顧。”臺中45歲嚴姓中醫師考上中醫后,翻臉不理會在他苦讀期間負擔家計的趙姓妻子,還提出“老婆理論”來合理化外遇又家暴。趙姓女子心冷訴請離婚,臺中地院判離,并將6歲兒子扶養權判給媽媽。
報道說,擔任小學老師的趙姓女子向法官表示,2001年間經同事介紹認識大她7歲的嚴姓男子,兩人交往一年多后結婚,當時嚴姓男子還在準備中醫師特考,多年未工作,她攬下家中所有事務,丈夫歷經數次落榜才在2004年10月考取中醫師。
2006年嚴男實習完畢后任職大里區一中醫診所,即開始發生外遇,還對太太提出“老婆理論”;2008年10月起,嚴姓男子自行開業,以資金不足為由,不愿再支付家庭生活費用。
嚴姓男子愿意離婚,但極力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指趙姓女子從小孩滿月,就在博客撰寫日記,從內容就可看出她不斷計較雞毛蒜皮小事,故意扭曲事實,不宜教導子女。
但從趙姓女子提供照片,確實可看出嚴姓男子與另一女子過從甚密,逾越婚姻忠誠義務;而趙姓女子自行帶走兒子,長期不讓嚴姓男子及其父母探視,同樣也有過失責任判決兩人離婚、孩子監護權歸媽媽,嚴姓男子必須按月給付1.6萬余元(新臺幣)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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