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彰化縣大城鄉鄭姓男子,看到朋友兩名念高職、中學的女兒有點智能障礙,多次利用鄰居外出工作時,先后性侵兩名,事后都丟下50元(新臺幣,下同)離去,因女兒有異狀,友人問出內情提告并求償。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鄭姓男子15年徒刑,并賠償被害人160萬元。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與兩名被害少女的父親是朋友,6年前,鄭姓男子看到朋友夫婦常不在家,他帶著A片到朋友家,誘騙朋友的大女兒一起看,趁機性侵得逞。事后,他又趁朋友外出工作時,到對方家里再度性侵大女兒,并進一步染指朋友的二女兒。
鄭姓男子否認性侵兩名被害少女,不過,被害少女雖有智能障礙,仍能描述被性侵的過程,還說事后,鄭姓男子都會給她們50元。法官采訪被害少女的指證,昨天將鄭姓男子重判15年有期徒刑,鄭姓男子應賠償兩名被害少女各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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