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嫌竊取贓證物。(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店一名36歲曾姓慣竊,前天晚間破窗爬入安康路上一處公寓,被屋主發現,曾姓竊嫌拿2000元新臺幣,盼屋主放過一馬,但警方早已獲報趕到現場,并怒斥曾嫌“別處偷來的錢拿給屋主,太惡劣了吧!”警方訊后將他依法送辦。
曾嫌辯稱久未工作沒收入,為買毒品只好闖屋行竊,全靠老虎鉗破窗入屋。警方循線找到曾嫌的車上搜出毒品、改造槍枝及刀械等物品,還有好幾袋贓物,包括聽診器、相機、打火機等,調侃曾嫌“打算開雜貨店嗎?”
曾嫌假藉修電線名義進入大樓后,破窗爬進住戶家偷竊遭屋主發現,被隨后趕到警察逮捕。(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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