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干事鄭旭原岳母家連遭小偷光顧,他在前、后門張貼“求情海報”,請小偷手下留情,果然6年來未再遭竊。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小偷先生,這邊已經被偷3次,屋內無任何值錢的東西,請你麥擱(不要)來呀!”臺灣嘉義縣樸子市里干事鄭旭原岳母家連連遭竊被偷怕了,在前后門貼上“求情”海報,拜托小偷手下留情,果然再也沒有小偷“光顧”。
鄭旭原推測,行竊的小偷應是同一人,可能比較有良心,而且知道這家真的已沒什么好偷了,因此看到海報后已經6年了不再“光顧”。
鄭旭原的岳母陳蔡瓊花住在嘉義縣東石鄉蔦松村,1998年家里遭小偷,被偷走價值數萬元的金飾;由于老家只剩岳母一人,鄭旭原來年將她接到樸子市與他同住,蔦松村的老家從此空著。
但無人住的老家再度遭竊,小偷撬開廚房后門,將冰箱里的罐頭全搬走,還在2、3樓翻箱倒柜;隔了1年,小偷又破壞后門鐵鎖潛入屋內,偷走酒柜內的洋酒。對小偷連連光顧,陳蔡瓊花非常頭痛,要女婿想想辦法。
鄭旭原推測,小偷三次行竊都是破壞后門再潛入家里,沒有將屋內較貴重的電視、冷氣機、冰箱搬走,分析小偷應是同1人,且“比較有良心”,決定“動之以情”,拜托對方手下留情。
鄭旭原在岳母家的前門及后門貼上“小偷先生:這邊已經被偷3次,屋內無任何值錢東西,請你麥擱(不要)來呀,可憐屋主留。”不知小偷是不是真的被“感動”,這以后真的未再上門。
文化里長楊石旭說,此事傳開后,不少老家已沒人住的里民,也想比照辦理,在門上張貼“求情”海報,避免遭竊;不過他建議里民還是多費功夫防竊比較可靠,求情海報未必百分之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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