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逢甲大學陳姓女教授為了評職稱,一再涉嫌變造著作,事情爆發后,女教授向校方辭職。臺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罪嫌,將女教授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女教授明知沒有在“Journal of Guidance,Control,and Dynamics”等論文期刊上發表自己著作,卻于2005年、2008年向逢甲大學教評會委員訛稱,有在上述期刊發表著作,讓校方陷于錯誤,評定合格,予以聘雇學校副教授、教授任職。
陳姓女教授否認犯行,辯稱她有在期刊投稿,早期用郵件投稿,現在用e-mail投稿,她拿到抽印本,就會認為是已刊登。
臺當局“法務部檢察司”函轉外事部門查明上述文章是否在各美國期刊公開發表,最后查出上開文章和被告引述的期刊出處不符合,也證明被告沒有在這期刊上發表論文。
檢察官認為,陳姓女教授施用詐術,向教評委員謊稱有于各期刊上發表著作,導致教評委員陷于錯誤、通過她的副教授、教授資格升等申請。
檢察官認為,陳姓女教授施用詐術取得副教授、教授資格后,獲得財產上利益,不是教書勞務所得,薪資差額是利用詐術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應堪認定。
臺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等罪嫌,將陳姓女教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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