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位高一女學生上學常無故落淚,夏天還穿長袖衣服,女副導師發現異樣,追問才知她曾被母親同居人性侵而報警。
女學生的母親“引狼入室”,同居人性侵自己的女兒,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這名男子徒刑3年4月,他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駁回上訴。
該名女學生今年就讀高一,上學時常不知原由落淚,表情憂愁,夏天還穿長袖,女副導師查覺她的異狀,副導師也有女兒,以身為人母的立場關心女學生,她直覺女學生穿很多衣服是為了保護自己身體。
副導師耐心詢問女學生,多次輔導后才知,她家里有一名“壞叔叔”,她從初二開始被該男子性侵。
副導師報警,女學生才向檢警說出,曾向男子借新臺幣100元,后來借到錢,但代價是她被性侵,她還清楚描述“壞叔叔”上半身有刺青特征,被告男子否認性侵同居人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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