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一名侯姓初三學生在父親入監惜別會上,認識已婚29歲蔡姓女子,一見傾心,苦追示愛,二人發生關系,蔡姓女子的丈夫提告,侯開庭苦苦為蔡姓女子求情,因發生關系時他未滿14歲,蔡姓女子仍被判刑一年兩個月。
據了解,蔡姓女子在審理期間,無法承受來自各方壓力,已揮劍斬情緣,搬離家鄉。侯姓初三生則表示,“是我害了她”“很懷念她”,長大有機會,“我還是會去找她”。侯某父親不愿對此表示看法。
侯姓初三生說,“我以為只要兩人都是自愿的,就沒什么不可以”;“她如果被關,我想去監獄探望,因為都是我造成的。”
他說,雖然兩人年齡差很多,但一見鐘情的感覺很美妙,兩人很有話聊,蔡姓女子很照顧他,讓他很有安全感。自從蔡姓女子走了以后,他到現在都還有失落感,靜下來時滿腦子都是蔡姓女子的影子。
“兩情相悅也有錯嗎?唯一的錯,就是女方已婚和年齡差太多”,侯姓初三生表示,父親怕他偷偷跑去找對方,在金錢上嚴密控管,電話也要過濾,下課或放假都不能隨便亂跑。
這段姐弟戀起源于侯某父親酒駕被依“公共危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雖可易科罰金,但侯某父親沒錢,決定入監執行;去年九月入監前夕,邀集親友舉行入監惜別會,29歲蔡姓女子也受邀參加。
當時年僅14歲的侯姓初中生,喝了一些酒,蔡姓女子也一樣,眾人鬧到深夜后各自離去,侯某父親也喝掛回房休息,但蔡姓女子與侯聊得很起勁,留下來繼續“深談”,進而發生關系。
此后兩人感情升溫,蔡姓女子不時開車載侯姓少年到汽車旅館,并在侯某父親入獄后,登門入室到侯家去。侯的阿姨發現看不下去,寫信給服刑的侯某父親,侯某父親相當生氣,寫信告知蔡姓女子在外島服役的丈夫,請他約束太太行為。
蔡姓女子的丈夫接到信難忍怒氣,請假回家了解原委,發現果然有此事,憤而控告妻子“妨害家庭”,但是并未對男生提告。由于侯當時未滿14歲,檢方依“與幼童奸淫罪”將蔡女起訴。
蔡姓女子辯稱,不知道和侯姓初中生在一起是犯法的;審理時,侯一直替蔡姓女子求情,“是我誘惑她,是我的錯”,法官考慮蔡姓女子因丈夫在外島服役,獨守閨房,思慮及自制力較差,判刑一年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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