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央社”消息,林姓男子今年5月間搭機前往上海時,在飛機上謊稱“我行李中有炸藥”,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法將其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承審的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指出,68歲林姓男子今年5月1日搭乘臺灣中華航空公司班機,從桃園前往上海,林姓男子在飛機起飛后,向梁姓空服員表示“我行李中有炸藥”。
法官指出,梁姓空服員在飛機起飛50分鐘后,為求慎重,告知洪姓資深空服員與趙姓座艙長后,隨后通報機長;機長經(jīng)過與上海浦東機場塔臺聯(lián)系后,飛機轉降杭州機場,所有旅客與行李重新安檢,整個航班行程延誤6個小時。
法官指出,林姓男子在開庭時表示整起事件只是單純“開玩笑”,但法官認為他在飛機上散播危害飛航安全的不實消息,對飛航作業(yè)有嚴重影響,但在考慮被告的犯后態(tài)度良好,依法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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