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11日發表社評指出,臺當局“陸委會”的工作應該是協助相關部門把臺灣的競爭力在兩岸關系上發揮得淋漓盡致,而不是當兩岸經貿關系的警察。
社評摘錄如下:
日前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在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表示當前兩岸關系有三大特色:(一)兩岸恢復了制度化協商的模式,4年內簽署了16項協議;(二)兩岸建立處理及解決問題的機制,并且由主管機關官員直接業務溝通,這是過去無法想像的事;(三)開展了雙向、多層的交流交往,尤其是開放大陸觀光客來臺,不僅有助臺灣觀光產業的發展,也有助大陸人民對臺灣風土民情的理解與欣賞。高孔廉說得好,但在這些美好的故事背后,仍然有一些現象,日積月累下來,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卻不容小看。
我們首先必要指出,這些現象的發生與累積,究其原因,都是因為臺灣的主管機關“陸委會”缺乏積極進取的戰略思維所致。我們以兩個問題為例來說明。日前“陸委會”公布了32名擔任大陸地方政協委員的臺商名單,并且準備祭出罰鍰的措施。此一作法已引起臺商的強烈反彈,從媒體報道可以看出,臺企聯已有回臺抗爭的打算。
我們認為,“陸委會”仍然從過去嚴格的敵我之辨來看這個問題,已不合時宜。我們認為,臺灣人民的確不宜在大陸的共產黨、政府及軍事機構內任職,但政協是一個有商榷空間的組織。事實上,且不論臺商擔任政協委員都是無給職,政協本身也不是立法機構;從現代政治學來看,政協只是一個匯聚民意、反映民意的組織。臺商擔任政協委員,可以透過這個管道,為臺商的利益發言,并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