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劉憶如28日表示,民進黨對她提出告訴,她不擔心,也沒有壓力,她沒有意圖變造任何文件。
劉憶如表示,“國發基金”網站上28日要公布宇昌案相關的引述文件,以綜合事紀為主,另外前文也會說明“不符合程序”的意思,以及引發的問題。
劉憶如28日主持“經建會”2011年年終記者會,并且談論有關宇昌案件。
劉憶如表示,“國發基金”直接投資的40個公司中,沒有一家公司像宇昌案一樣,僅3個人簽名就成案。早年投資臺積電、華航同樣為專案投資,都要經歷許多會議及程序,宇昌案沒有審查案、營運計劃書、計劃負責人是誰等,民進黨“大選”候選人蔡英文有必要說明來龍去脈。
外界關心劉憶如因宇昌案,官司纏身。劉憶如表示,官司確實會占掉一些時間,但并不擔心,也不會有任何壓力,她沒有變造文件的問題,或者意圖變造;發生誤認的文件,是一個空白文件,同仁誤認是附件而注記,沒有人意圖變造內容,甚至到處散發。
另外,劉憶如說,她被告意圖使人不當選,是因為她提出宇昌案中的疑問,“國發基金”只有1董1監,是否有放棄權利?實際上9月3日“國發基金”僅當選1董1監,但她也看不出她所提出的疑問,與“意圖使人不當選”這兩者之間有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