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民進黨“立委”李文忠去年競選南投縣長期間,指控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任“立委”期間與李朝卿、江欽良出游峇里島是為“喬(關切)”砂石利益,和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吳認為指控子虛烏有,自訴李文忠涉嫌誹謗;這是吳任臺當局“行政院長”后第一件提告官司,臺北地院以同一案自訴在偵查之后,判決自訴不受理。
對于判決結果,吳敦義在接獲委任律師賴素如的告知后,相當不滿意,對本案審理一年多,法官還依李文忠聲請,傳喚6位證人進行實質審理,最后卻以程序理由判決不受理,表示不解,將提出上訴。
律師賴素如說,就算官司判輸也沒關系,法官審這么久最后卻用程序判決,怎么叫人服氣。
李文忠是在去年11月參選南投縣長時,連續指控吳敦義與他的競選對手李朝卿,曾和江欽良出游峇里島,是為“喬”砂石利益,和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吳認為指控子虛烏有,并以職務擔保指控非事實,在要求李文忠3天內舉證未獲回應后,委請律師自訴李涉嫌誹謗。
臺北地院審理后,認為吳敦義是在去年11月10日提自訴,但并辦的李朝卿案,比吳早4天在南投地檢署提告,依有關規定,同一案件經檢察官開始偵查,不得再行自訴規定,判決自訴不受理。李朝卿提告李文忠案,則退回南投地檢署另行偵查。(中國臺灣網 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