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美國柯達公司控告宏達電及蘋果計算機公司侵權。
柯達于(美東時間)本周二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指稱蘋果計算機的產品iPhone, iPad 及iPod,還有宏達電的智能手機及桌面軟件擅自使用了柯達四項有專利權的數字影像傳輸設計。
另外,柯達也向位于華盛頓的國際貿易委員會控告蘋果及宏達電相關的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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