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12月18日電 (王華 蔣蓉 穗法宣)曾是大陸店面最多的臺資連鎖超市企業“好又多”,因股權糾紛在廣州訴諸法院。記者今日從廣州市荔灣區法院獲悉,“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大部分已審結。
“好又多”創辦人于曰江先生向法院發來感謝信,稱贊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體現出祖國大陸司法人員的尊嚴、廉正。于曰江先生的助理向荔灣區人民法院送上錦旗:“執法如山,服務兩岸”。
“好又多”量販由臺灣商人于曰江投資創辦,網絡遍布中國內地20多個省、區、直轄市,連鎖店達100多家。2010年世界上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沃爾瑪全面并購“好又多”。
據了解,于曰江通過名下合泰公司(境外注冊)投資成立“好又多”百貨公司,并約定委托羅碧容、嚴文志、吳麗娟三名被告作為投資代理人。三名被告不享有股權及所屬權益,亦與所有債務無關;合泰公司有權隨時收回三人手中“好又多”的全部股權或部分股權,三人需配合辦理轉讓手續。然而,2007年,合泰公司要求三人將持有股份轉讓給合泰公司時,三被告一直未履約。
糾紛由此起,于曰江與合泰公司訴至法院,主要請求:合泰公司享有“好又多”百貨公司的100%股權;三名被告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手續,將各自持有的“好又多”股份變更至合泰公司名下。
由于合泰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本案涉及境外資金在中國內地投資的股權糾紛。且該批案件涉及面廣、案情錯綜復雜,考慮到統一裁判標準、節約司法資源、減少當事人訴累,最高法院和廣東省高院將該批案件全部指定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審理。
據法院方面介紹,“好又多”系列45件案件,現已有12件以調解結案、32件以判決結案,生效的44件案件現進入執行程序,《協助執行通知書》陸續送達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協助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僅余1件案因涉及行政訴訟,尚未審結。
據介紹,“好又多”系列案審結也為今后同類型企業股權糾紛提供了參考,有利于增強臺資在大陸投資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