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說,臺灣“立法院”的“內政、教育及文化”聯席委員會初審通過“兩岸關系條例修正草案”,在臺灣的大陸學生可納入臺灣健保(醫保)體系。其中做了一項文字修正:將陸生來臺就學“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為的是給陸生納入“健保法”建立“法律依據”;同時附帶決議,要求陸生、外籍生應全額自付保費,并待全民健保法配套修正后才施行。
《人民日報海外版》10月20日發表馬淑靜的評論文章指出,兩岸進行學生交換已行之有年。陸生赴臺攻讀學位的不多,絕大多數赴臺就讀的陸生屬于短期交換生,他們只到臺灣的某大學就讀一個學期,學期結束就返回。這些學生在臺期間,一概沒有健康保險,他們如果病了,醫藥費用全部要自己想辦法。
臺灣一直自詡健保制度世界最棒。但有綠營人士常說:“肥水不落外人田”,陸生憑什么來沾我們的光?如今的健保系統入不敷出甚久,時時傳出有破產的危險,為什么要將陸生納入健保,這豈不是增加臺灣民眾的負擔,造成財務上的困難?他們一直宣傳這種觀點,千方百計阻礙陸生加入臺灣健保。
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為爭取陸生納入健保,放話說:民進黨在他們的“華山會議”上宣稱,要“善待陸生”,那就請民進黨的“立委”們落實諾言吧。
據悉,目前“立法院”討論的這個法案,只適用于讀學位的少數大陸學生,總計不過千人。在臺灣的外籍學生有兩萬多人,他們都可以加入或是已經加入臺灣健保,而且得到4成臺灣當局的補助,每個月只付749元新臺幣。這如何體現“善待陸生”呢?
還有民進黨“立委”主張,基于人權考慮,不反對陸生比照外籍生納保,但須兼顧健保財務問題,陸生、外籍生保費應全額自付,當局不應補助。這當然是民進黨的一種策略,他們打著人道人權的幌子,繞著彎兒來阻撓陸生加入臺灣健保。
自去年9月起,在大陸求學的臺生已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兩岸事務必須依照平等原則,臺灣不能因“民粹主義”當道,就霸道不講理,“逢中必反”,胡作非為。現在“立法院”在委員會中通過了本案的初審,總算是做了一點事情,然而,此案距離三讀通過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重見天日恐怕是幾個月之后的事了。(中國臺灣網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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