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柯文哲14日針對大巨蛋一案表示,解約是目前看起來比較容易的方式,但仍保留各種彈性。不過若是依照解約之后所延伸出來的賠償金額可能也不是臺北市民所樂見的。 (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4月15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政府昨日(14日)宣布將和遠雄“合意解約”,但接下來恐得面臨至少370億元(新臺幣,下同)的天價賠款。加上南港機廠聯開案、北投纜車案也將解約,臺北市府在這些重大建設的賠款恐會逼近400億元,等同超過臺北市府一年歲出的四分之一,全由市民買單。臺北議員批評,哪有拿錢出來幫柯“擦屁股”的道理?
柯文哲13日在議會松口大巨蛋案朝解約方向進行,不到兩小時,自打臉說是“其中一個選項”。其實,副市長鄧家基當晚就約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見面,主動提出解約想法,雙方會面不到一小時就達成共識。昨天上午由鄧對外宣布并表示,接下來會各自找律師研究后續。
不過,相較于鄧家基明確的態度,稍后受訪的柯文哲起初只說公安是最高考量,在這條件下有各種選項,還要考量財務、法務、工程等。在媒體連番追問下,才說出是朝解約方項進行是目前看起來比較容易的方式,但又要大家“open your mind”,保留各種彈性,態度曖昧不明。
大巨蛋停工到最后的結果是解約,遠雄粗估建造成本加停工期間的損失,至少會向臺北市府求償370億元。就算270萬的臺北市民每人愿意出一萬元,臺北市府還得再借100億元才賠得起。
柯文哲上任后,重大開發案遭終止并衍生賠償的狀況不只一樁。臺北市府在捷運南港機廠聯開案也以解約處理,當初得標的廠商日勝生提出15億解約金;北投纜車BOT案也因柯反對要解約,傳出得標者儷山林加計成本、違約金等,要求7億元賠償。相較于柯主市政后對“省吃儉用”頗為自豪,但這些省下的錢和400億賠款相較,根本是九牛一毛。
臺北市府去年歲出1585億元,400億元賠款等同超過一年歲出的四分之一。臺北市議員李新表示,歷任臺北市長都想減輕臺北市府財政負擔,柯文哲可能是認為市府財政狀況“太好了”。但套一句臺灣諺語“生食都無夠,哪有通曝干”(意思是:生吃已嫌不足,哪有多余的可以曬干?比喻現實生活已捉襟見肘,對未來的日子更不敢奢望),柯文哲應該拿自己口袋里的錢去賠,像臺北市民已等了大巨蛋案一年多了,哪有還要拿錢出來替柯出來擦屁股的道理。
對于大巨蛋案賠款的問題,柯文哲說,金額不是聽一方講,到時候多少,還有會計系統都可以查,財務問題不會那么快,“看下去就好。”(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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