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4日訊 據(jù)《臺灣醒報》報道,“‘特赦’陳水扁需要先研究法律程序,若可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就該走法律程序!贬槍κ欠瘛疤厣狻标愃獾挠懻摚_灣準“法務(wù)部長”邱太三14日接受專訪時表示,救濟程序走完,才能考慮“特赦”。國民黨中常會13日決議,要求馬英九在政權(quán)交接前不能“特赦”陳水扁。藍、綠各有考慮,扁案在短期內(nèi)要“特赦”恐有困難。
臺南、高雄市議會接連通過提案,建議馬英九在5月20日交接前“特赦”陳水扁,民進黨政治人物謝長廷、陳菊等人也陸續(xù)呼吁馬英九釋出和解善意,但邱太三對此不以為然。
邱太三接受專訪時被問對“特赦”陳水扁一事有何建議時表示,扁案包括了法律及政治兩個層面,“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等,在法律救濟程序上還未用盡時,就該走法律程序!比舴沙绦蛴玫阶詈筮不能解決,再考慮政治層面,需要特別的寬容時,才考慮“特赦”的情況。
邱太三說,“民眾也需要了解過去‘特赦’在什么型態(tài)下使用、‘特赦’的理由及程序等!
在藍營表態(tài)不支持“特赦”后,綠營未來的“法務(wù)部長”邱太三也以法律程序為由,間接回避是否“特赦”扁,可見陳水扁短期內(nèi)“特赦”希望渺茫。(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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